敦林何以在此案中身系法网,有需了解他面对的控状内容。至於此案是否将牵扯到其他大鱼,则有待当局是否有下一步动作。
在125亿令吉的巴生港口自由区舞弊案中,林良实是第5名被提控的人;之前,巴生港务局前总经 理拿汀巴杜卡冯惠珠、绘测师陈森永、巴生港口自由区主要承包商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的首席营运员史迪芬阿博和前总经理刘镇东(译音)已经先后被控。
林良实所面对的主要控状及交替控状
林良实是被控于2002年9月25日至2002年11月6日之间欺骗大马政府,误导内阁批准购 买土地以发展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。
主要控状:
介于2002年9月25日及2002年11月6日之间在布城首相署欺骗大马政府,即诱使内阁依 据Kuala Dimensi私人有限公司与巴生港务局同意的条件下,给予批准购买在英达岛的土地,用作巴生港口自由区计划:有关条件如下:
a)土地面积为999.5英亩或4353万8200方呎;
b)购地价格是每平方尺25令吉,使到整个土地购买价达到10亿8845万6000令吉;
c)根据“延后付款”方式分15年摊还期限,年利率7.5%(总数是7亿2001万4600令 吉)。
林良实以欺骗的方式隐瞒事实,即财政部的估价及产业服务局的估值是根据每平方尺25令吉,分 10年摊还或25令吉82仙每平方尺用15年摊还,其中也包括摊还时所需付还的利息。
因此,被告是蓄意诱使内阁批准购买上述土地。倘若被告透露事实,内阁将不批准购地。被告知道如 此的欺骗行为,可以导致政府蒙受决策错误的损失,触犯刑事法典第418条文。
刑罚:一旦罪名成立,可被判坐牢最高7年或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(控状内容载自星洲日报)
6 comments:
先有陈群川!后有林良实?
乐此不疲!?
捉进去gaguliao吃着加里饭才讲.....
大选前做戏吧了,捉进去gaguliao吃着加里饭才是真的....
大家放心,要是法庭告他不进,我们还会charge他其他罪,下一次他再进我们总部,我们将会让他走着进来,跳着下去.哈哈哈哈哈哈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powkiller
官官相孚,,,
ma na ur liak e qi gaguliao吃着加里饭,e shi TUN lo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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